关于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住宿费结算的说明

2020年05月22日 14 : 44 : 10 作者: 来源:计划财务处 审核: 终审: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住宿费结算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省上文件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62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二、毕业生住宿费结算退费

我校毕业生定于2020521日开始分批次返校,并根据不同情况分时离校,学校将于毕业生全部离校后,根据宿管中心提供学生住宿数据,并计算宿舍直接相关人员、折旧成本支出后,结算学生住宿费并退还,退还款项将转至个人在财务系统中登记的银行卡。

三、非毕业生住宿费结算

本学期末,学校将结算宿舍直接相关人员、折旧成本支出后,并结合学生住宿情况结算非毕业年级学生住宿费并予以公告,具体退费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说明。

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