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15日 20 : 41 : 16 作者: 来源:人事处 审核: 终审: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班主任、高校名辅导员遴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3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面向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遴选,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中小学名校长、高校名辅导员等由相关部门单独组织推荐)。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享有较高社会声誉。

2.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职在岗,模范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识扎实,教学和育人业绩突出,人民群众公认。

3.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4.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本科院校申报人选近5学年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临床带教等)。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者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业绩突出,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

3.非现任校级领导。

其中,名导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生或博士生导师资格;

2.3年一直担任或从事研究生导师工作;

3.所指导研究生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3.其他不符合推荐遴选情形的。

(四)优先推荐情况

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或奖励的。

三、遴选推荐程序

(一)申报推荐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四川省“四名”推荐遴选汇总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请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经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721日前将《四川省“四名”推荐遴选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择优遴选,并确定最终上报人选。学校评审并确定人选后,拟推荐人选填写《四川省“四名”推荐遴选申报表》(附件2),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正文须双面印刷,纸质《申报表》需报送一式3份、附件材料一式2份,由学院于725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狮子山校区七教A区人事处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09616220@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推荐遴选四川省“四名”人选,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决策部署,促进教师、校长专业发展的有效之举,对于发挥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辅导员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具有深远意义。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遴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来抓实抓好。

(二)认真组织

遴选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确保遴选推荐人选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正确导向性;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推荐质量,对未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以及业绩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震

联系电话:028-84761910/18048520952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四名”推荐人选汇总表

2.四川省“四名”推荐遴选申报表

 

       

                                                                                                   人事处

                               2020715

 


附件:
附件1:四川省“四名”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2:四川省“四名”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