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才办〔2020〕13 号)及我省各部门关于具体项目申报的有关通知,现启动我校2020年天府“万人计划”相关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天府万人计划”支持范围为川内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20年拟遴选支持260名左右本土高层次人才,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12个项目实施。其中:
●杰出人才(天府杰出科学家项目)不超过10名;
●领军人才150名(含天府创新领军人才20名、天府创业领军人才20名、天府文化领军人才10名、天府名师30名、天府名医30名、天府工匠10名、天府农业大师20名、天府金融英才10名);
●青年拔尖人才100名(含天府科技菁英50名、天府社科菁英20名、天府金融菁英30名)。
以上12个项目申报人选具体条件,详见http://rcxmsb.scrcgz.com/。
二、学校推荐名额
根据各项目具体通知,学校推荐名额如下:
项目名称 |
学校推荐名额 |
|
杰出人才 |
天府杰出科学家 |
1人 |
领军人才 |
天府创新领军人才 |
1人 |
天府创业领军人才 |
1人 |
|
天府文化领军人才 |
1人 |
|
天府天府名师 |
2人 |
|
青年拔尖人才 |
天府社科菁英 |
1人 |
天府科技菁英 |
1人 |
三、有关要求
1.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优化整合人才计划的要求,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不能获得地方人才计划支持,本地区同层级人才计划支持期内一人只能获得一项。从今年起,国家级人才计划、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在资助期(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天府万人计划”项目。我省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可按规定享受“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者除资金资助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2.“天府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中,上一层次入选者不得申报下一层次,下一层次入选者如取得重大成果可申报上一层次,入选后资助资金按标准补足差额。
3.申报天府杰出科学家的,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领军人才类别中的一个项目。其余项目同一申报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四、学校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天府万人计划申报简表》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学院推荐。学院学术委员会比照相关项目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和公示,并于7月24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
(1)诚信承诺书;
(2)《四川师范大学天府万人计划申报简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推荐报告。推荐报告须对推荐程序、推荐理由、公示情况、申请人师德师风等情况予以说明,并经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院党委书记、院长签字。
3.学校遴选。
4.申请人网报并提交正式上报材料。学校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人事处指导推荐人选进行网报(分配账号),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震
电 话:84761910/18048520952
邮 箱:809616220@qq.com
联系地址: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七教A区205)
特此通知
附件:
一、诚信承诺书
二、《四川师范大学天府万人计划申报简表》
三、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各项目《实施方案》
人事处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