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网上补选、退课的通知

2020年09月22日 11 : 09 : 07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审核: 终审:

 

 

学校于2020715日至2020721组织开展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初选工作,鉴于初选后,部分课程的选课人数未达到开课人数最低要求而不能正常开设,以及部分课程也未达到选课人数上限,经学校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补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选课程

本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将在59门次(个别课程可能会按实际情况调整)非平台课程中进行补选,优先保证线下课程选课。详细课程清单见附件。

二、补选、退课的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补选时间为92413009272400。请自愿参加补选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学校教务处主页“学生选课系统”进行课程补选,先到先选,逾期学校不再组织补选。

2.退课时间为92413009272400。每门课程的人数达开课的最低要求后不再接受退课。

三、补选的相关要求

1.非毕业班学生每人每学期只能选修1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含本校教师所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即平台下课程、学校引入的网上平台通识教育课程),毕业年级学生每人每学期最多只能选2门通识教育选修课(含本校教师所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即平台下课程、学校引入的网上平台通识教育课程)。

2.对于2017级学生,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对于符合要求的学生创新成果,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创新学分奖励。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抵扣通识教育选修课(含美育课程)学分,因此学生可以不再修读对应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含美育课程)。

对于20182019级学生,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修业年限期间,需完成2个学分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学生可通过选修线上通识教育“创新精神与批判思维类”课程、学院开设创新创业课程(不超过1个学分),参加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业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通过申请,经学校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具体认定标准详见关于印发《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川师教[2019]16号)。

3.本次补选后,新开的线下课程将在第六周开始行课,网上平台课程将由教务处根据审核通过后的学生选课情况分别导入“智慧树”和“尔雅”通识课学习系统,并公布正式选课结果及行课时间,具体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通知栏查阅。

4.为维护课程学习的严肃性,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避免挤占和浪费学校的学习资源,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选修了在线通识教育课程后从未开展学习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和信誉记载,并将取消这些学生下一学年内再次选修相关选修课的资格。

5.学生在选课中如有疑问,可以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咨询,或电话咨询教务处注册中心:屈老师(84480726)、龙老师(84766012)、陈老师(8476621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921

 

 


附件:
退补选课程列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