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课程重新学习行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情况,单独编班统一组织教学的公共课程重新学习的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根据开课人数、教学资源等因素,报名《教师口语训练》、《书法》、《书写技能训练》、《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信息素养与终身学习》、《中学生心理辅导》等课程重新学习的学生随低年级跟班重新学习,在各相关课程开课以前与开课单位及教务办老师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请各相关学院务必将上述安排通知所在学院参加重新学习的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课程重新学习分班安排表
2、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公共课程重新学习时间地点安排
3、跟班重新学习课程的的开课单位及教务办老师联系方式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