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2023 年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4日 10 : 32 : 36 作者: 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审核: 终审:

 

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

根据412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接受教育厅专家组2023年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检查范围

各学院及重点实验室所辖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场所。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4月)

1.各教学科研单位要按照要求47日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的精神和学校部署动员要求,对标对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见附件1),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

2.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请各单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签章)419日上午11点前交实验设备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汇总,学校将于21日前报省教育厅,后期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协同和督导各单位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咨询电话:028-84767565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356月)

1.学校工作组自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各单位开展校内自查和整改督查。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上一次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2.教育厅专家组现场检查。根据安排,今年教育厅将于5-6月组织专家对检查范围内所有高校开展进校现场检查工作,教育部对省属高校实行抽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414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