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省审计厅赴四川师范大学审计组,自2023年6月26日起,对四川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李向成、校长汪明义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成员及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李文双
审计组副组长:邓建华
廉政监督员:李勇(联系电话:18908018685)
审计组成员:吴浪逆、谢建萍、李勇、汪晓波、曾令明(主审)、何禹、欧世宇、黄川、唐代玉等。
审计组联系电话:18980817798
审计组工作地点:四川师范大学明德楼一楼学员学习室
二、审计组及其成员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的具体内容
(一)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纪举报电话:028-86522057
联系单位:省纪委监委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
单位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
邮政编码:610012
四川省审计厅赴四川师范大学审计组
(四川省审计厅代章)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