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大运会及暑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的通知》要求和四川师范大学大运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会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提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大运会及暑假期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暑期实验室值班人员须对实验室重点部位和在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要进行每日巡查,做好下一位值班人员的交接工作,保留巡查情况和异常情况处理的图文资料,加强假期间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的规范化管理。
二、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和全面掌握假期实验室的使用情况,切实落实隐患整改,存在隐患实验室严禁开展实验活动。凡漏报、未报《晚间(长假)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备案表》的,要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报告,并补报。
三、提升实验室安全管控能力,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导师或实验员进行现场指导。
学校已建立实验人员安全准入制度,要求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的必修课课程或培训并进行考核,未取得相应学分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相关人员检查落实以上通知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并通报全校。未按要求执行,出现《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