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及开学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09日 15 : 34 : 04 作者: 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审核: 终审: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的要求,切实做好寒假及春季开学前后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校园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管理,坚持“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疏通消防通道。持续抓好学生宿舍、食堂、活动中心、高层建筑、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巡查,确保功能正常有效。

二、归口管理单位要做好校园建筑、实验室、特种设备、校车、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责成施工单位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及时排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工作,加强危化品存储、使用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加强特种设备常规检查和巡查,要针对设施设备重新启用、启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加强排查治理,确保安全运转。加强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前做好清洁、消杀灭菌、通风排气等卫生防疫工作。

三、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在寒假前和开学之际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上好“放假前最后一课”和“开学第一课”。除常规安全教育提醒外,要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实验室爆炸泄露、人员聚集踩踏、交通、烟花爆竹燃放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安全知识宣传普及,特别提醒师生在使用燃煤、燃气等取暖时,高度重视对一氧化碳中毒的防范工作,防止师生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寒假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并妥善处置。

五、做好春季开学前后安全稳定工作。春节即将来临,加之学校期末、寒假及春季开学前后工作繁忙,各单位在按计划开展业务工作时,务必进一步强化安全巡查、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要充分利用寒假时段,对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加强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点管理,关心关爱假期留校学生,落实后勤服务保障,动态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放假和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有序。

六、3818:00,请各单位将放假前及春季开学前后开展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的工作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转成PDF版)报送党委保卫部(保卫处),邮箱:21813878@qq.com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24小时值班,师生员工有需要请拨打电话。

狮子山校区: 学校总值班室84761110    狮子山派出所 84797110

成 龙 校区:值班室84480110           大面派出所 84812617

遂 宁 校区: 值班室0825-6668110    慈音派出所0825-2988866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元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