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5月24日, 四川乡村振兴学院在狮子山校区第五办公楼202会议室召开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会,特邀知名“三农”问题专家、西南财经大学西部中心原主任、博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胡小平教授作辅导报告,四川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曾令秋,晏阳初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四川乡村振兴学院(总部)负责人、校友工作与校地合作处全体成员参加本次学习。四川乡村振兴学院(总部)院长、校友工作与校地合作处处长饶显周主持。
胡小平首先介绍了《乡村振兴促进法》诞生的背景和法律地位。他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如何振兴乡村是当前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他强调,《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接着,他从统筹“六大建设”、推动“五大振兴”、强调“五个优先”、突出“八大亮点”4个方面系统解读了《乡村振兴促进法》。
曾令秋在发言中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全面指导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法律。学校既有平民教育家和乡村建设家晏阳初的历史渊源,又有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和晏阳初研究所“两大智库”的支撑,在接下来工作中,“两大智库”将立足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在《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宏观指导下,着力研究解决乡村振兴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并转化运用于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实践中。
饶显周强调,学法知法是尊法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学校邀请“三农”领域知名专家专题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就是为了让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同志深入理解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规定要求和各项措施,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他指出,学校明年即将投入使用的遂宁校区(四川乡村振兴学院),就是充分发挥高校育人优势,围绕乡村振兴“五大目标”,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留得住、用得上、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为全省乃至全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