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参与起草《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社会调查实务指南》团体标准

2024年03月25日 14 : 56 : 36 作者:全亮 来源:法学院 审核:唐稷尧 终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在第18个世界社会工作日来临之际,在成都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工作协会联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与发展联合会联合发布了全国首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社会调查实务指南》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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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团标于2022年立项,历时两年完成,旨在为社会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提供标准化工作指引,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精准处遇及罪错未成年人有效分级干预奠定基础,对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筑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防护网具有重要作用。

我校法学院副院长苏镜祥、少年司法研究与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全亮及部分学生代表作为该团标主要起草人受邀参加本次发布会。苏镜祥与成都市民政局宣传法规处处长曾月艳、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李东、成都市社会组织社区和社工人才服务中心主任白晶、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与发展联合会会长雷建等共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社会调查实务指南》团体标准揭幕。全亮在发布会后接受了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成都日报红星新闻以及《人民法治》等媒体采访。他表示,社会调查需关注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个体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由此分析导致其涉罪的缘由,并评估其再犯和回归社会的可能性,期间涉及社会调查原则、方法、程序、内容、报告撰写等内容。而近年来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并不理想,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操作不统一与不规范的问题,因此本次团标的发布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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